欢迎访问广德市政府网站!

无障碍 长辈版 智能问答 繁体版
索引号: 113417237349680372/202408-00064 组配分类: 办理结果
发布机构: 市城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广城管查(扣)决字〔2024〕第4号行政强制办理结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8-01 发布日期: 2024-08-01

广城管查(扣)决字〔2024〕第4号行政强制办理结果

发布时间:2024-08-01 09:21 来源:市城管局 浏览:0
【字体大小: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强制决定文书名称 行政强制决定文书号 行政强制理由 行政强制依据 行政强制种类 行政强制措施类型 行政强制内容 行政强制决定日期 实施强制措施起始时间 实施强制措施结束时间 备注
王* 广德市城市管理局查封(扣押)决定书 广城管查(扣)决字〔2024〕第4号 未取得相关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开展户外经营活动。这种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不仅阻碍了交通、还影响了环境卫生,同时扰乱了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损害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第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 行政强制措施 扣押财物 扣押其用于经营的工具电动三轮车一辆、煤气瓶1个。 2024/7/31 2024/7/31 2024/8/2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