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MB1K79026W/202506-00134 | 组配分类: | 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
发布机构: | 升平街道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名称: | 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6-09 | 发布日期: | 2025-06-09 |
1.受理部门:各户籍派出所及户办大厅
2.办理条件:新生儿入户
3.办理流程:应由本人(户主、监护人)或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持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户办大厅)办理。
4.所需材料:
收养人《居民户口簿》;
5.《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6.有《出生医学证明》的应当提供
7.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8.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9.联系电话:0563-6976301 0563-6070110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18〕41号)、《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试行)》(皖公治安〔202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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