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7673 /202412-00055 | 组配分类: | 部门和专家解读 |
发布机构: |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部门解读】《关于印发广德市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评价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12-09 | 发布日期: | 2024-12-09 |
一、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引导工业企业树立“亩均论英雄”发展理念,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根据《安徽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条例》、安徽省工信厅等10部门《关于推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意见》、《2024年全省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原《广德市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办法》(政办规〔2022〕9 号)基础上,修改完善。
二、起草经过
(一)决策启动方面。根据国务院2024年6月6日印发《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精神及《宣城市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宣公竞办〔2023〕6号)要求,结合《关于涉企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的提示函》及本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际,原《广德市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办法》(政办规〔2022〕9 号)因结果运用等内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风险,10月22日已提交第48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废止,并同步开展新的评价办法的制定工作。10月21日,我局安排人员赴安吉、宁国等地考察学习,并于10月18日和11月4日两次广泛征求相关部门、企业意见建议,共收到金融服务中心、商务局等单位提出的9条意见。收到信诺家具等企业提出的2条意见。12月9日由政府办印发。
(二)合法性审查方面。经我单位法制机构审查和法律顾问审查,依据《安徽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条例》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节约集约用地、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控制指标和约束措施,依照法定权限制定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领域标准,建立以单位土地面积实际产出效益为导向的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制度,促进落后产能淘汰和低效企业改造提升。因此市政府出台《办法》权源依据充分,属于县政府依法行使的职权范围内。
三、主要变化
(一)删除第四部分结果运用。主要是该部分内容对企业有差别化待遇,违反国务院《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3号)第十条相关规定。
(二)将原来不参评企业变更为参评不定等级。供水、供电、供气、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企业等园区配套生产性企业或公益性企业,享受国家税收扶持政策扶持(如粮油、大米等)企业;新建投产入规不满2年的;首次“小升规”入库企业;建成投产后实施技术改造设备投资大的企业等,原来不参评企业变更为参评不定级。规范不定等级企业管理方式,减少个别企业利用评价办法漏洞,而故意申请不参评。
(三)规范相关表述。主要体现在对企业分档ABCD类企业名称的表述、相关指标的表述上与省《关于推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意见》相一致。
(四)完善加减分项。加分项分值在原来基础上调小,并设置总加分项最高值(20分),突出基础指标的分值;在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引进、技改投资、股改上市、发明创造等方面继续设置加分项,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等方面继续设置减分项。进一步规范调档指标的设置,以加减分方式代替原来直接调档。
(五)明确租赁企业双方占地面积的测算。以评价工作推动“厂中厂”整治提升,减少拿地企业以出租厂房收取房租“躺平”的幻想,推动承租、租赁双方双向提升。比如,《办法》明确出租方、承租方均为规上的,双方分别评价,承租方租赁折算的占地面积在出租方占地面积中扣减。其余情况承租面积均不在出租方占地面积中扣减。
另外,根据工作实际,明确工业企业设立的全资外贸出口企业,实现的税收合并至工业企业。
四、主要内容
评价范围 |
评价指标 |
综合绩效计算 |
分类 |
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市经开区(含东区、西区、北区)内占地5亩以上或租赁厂房3000平方米以上且成立4年(含)以上的规下工业企业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45)、亩均销售收入(20)、单位能耗增加值(15)、研发经费投入强度(15)、全员劳动生产率(5)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税收(100) |
规上企业综合评价得分=∑单项指标得分+加分-减分。规下企业按亩均税收排序。 |
(一)A(甲)类——优先发展类。总得分位列全市前25%(含)的企业为A(甲)类。 (二)B(乙)类——鼓励提升类。总得分位列全市26%-70%(含)的企业为B(乙)类。 (三)C(丙)类——规范转型类。总得分位列全市71%-95%(含)以内的企业为C(丙)类。 (四)D(丁)类——调控帮扶类。总得分位列全市后5%的企业为D(丁)类。 (五)不定等级。电力、热力、燃气、水生产和供应、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公益性企业,享受国家税收扶持政策扶持企业,初创期企业、重大项目建设期企业等,参与评价,不定等级。参照B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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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机关:广德市工信局运行科
政策咨询电话:0563-601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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