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41X8/202411-00103 | 组配分类: | 互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四合乡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四合乡2024年11月份互动回应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11-07 | 发布日期: | 2024-11-07 |
广德市四合乡水塘村村民来电反映:其他某乡镇在进行退林还耕有补偿金,但水塘村没有,现来电咨询原因,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现将有关情况回应如下:1、响应情况:工作人员已于11月4日与来电人联系核实,反映情况不属实。2、核处及办理情况:工作人员11月4日11时与来电人进行沟通,并向来电人解释说明相关政策情况。其名下土地是经村部重新开垦后才继续作为耕地使用,而且在该土地进行耕种时,村委会向其提供了种子。耿先生所反映的退林还耕地块没有赔偿金是因为该土地不属于此政策范围内土地。3、回访及来电人评价:已与2024年11月4日11时20分将办理情况向来电人反馈,来电人表示理解。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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