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41X8/202412-00043 | 组配分类: | 互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四合乡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四合乡2024年12月份互动回应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12-19 | 发布日期: | 2024-12-19 |
叶女士来电反映:其之前户籍在广德市四合乡徐村社区徐村组,现户籍在广东省汕头市,现来电咨询能否将户口转到原户籍,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现回应如下:1、响应情况:将该居民反映的情况,咨询乡派出所户籍办理窗口工作人员,将户口迁入情况做了详细的说明。2、核处及办理情况:根据派出所户籍办理窗口反馈,户籍迁入有以下几种情况:1、外来女婚嫁到我社区,男方户口在我社区,女方户口在外地,可以夫妻投靠迁入。2、如果原是我社区居民,后因上学、婚假等原因嫁到外地,户口迁走,现在因毕业返乡或离婚返乡生活,如果本地娘家有承包土地证、山林证(有该女名字的),是可以迁入居民组娘家户下。如果没有土地承包、山林证,根据情况,只能迁到街道集体户。3、如果外地女无以上几种条件,且户口想要转入我社区,是无法办理的。4、回访及来电人评价:已与2024年12月18日下午4:10将办理情况向来电人反馈,来电人表示理解与满意。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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