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734968061J/202404-00174 | 组配分类: | “双随机一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广德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4-28 | 发布日期: | 2024-04-28 |
广德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1 |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证照有效性、特种设备检测检验、隐患排查治理、人员持证等情况 | 非煤矿山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反馈 | 广德市应急管理局 | 1.《安全生产法》 |
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7、4.16、5.2.5、5.2.7、6.2.1.2、6.2.1.11、6.2.1.12、6.3.2.6、6.4.2、6.5.1.3、6.5.5.4、6.6.1.2、6.6.2.2、6.7.1.5项 | |||||||
3.《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六条、第八条 | |||||||
4.《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 | |||||||
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 |||||||
2 | 危险化学品监督检查 |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反馈 | 广德市应急管理局 | 1.《安全生产法》 |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四条、第五条、第二十条至第十五条、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至第三十七条 | |||||||
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三条、第八条至第二十二条等 | |||||||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三条、第六条至第八条等 | |||||||
5.《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第三条、第六条至第十六条等 | |||||||
3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监督检查 | 许可(备案)条件保持情况;报告生产、经营的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主要流向等情况。 | 许可(备案)条件保持情况;报告经营的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娄数量和主要流向等情况。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反馈 | 广德市应急管理局 | 1.《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至第十三条3.《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第三条、第十七条至第二十四条等 |
许可(备案)条件保持情况;报告生产、经营的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主要流向等情 况。 |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反馈 | 广德市应急管理局 | 1.《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至第十三条3.《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第三条、第十七条至第二十四条等 | ||
许可(备案)条件保持情况;报告经营的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娄数量和主要流向等情况。 |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反馈 | 广德市应急管理局 |
1.《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至第十三条 3.《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第三条、第十七条至第二十四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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