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556342452T/202408-00153 | 组配分类: | 职务晋升评优 |
发布机构: | 市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通知 |
名称: | 转发教体局《关于开展教体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8-01 | 发布日期: | 2024-08-01 |
关于开展教体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学区)、幼儿园,直属单位:
在第40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增强广大教职工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广大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关 于开展宣城市教体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教体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树项目、范围和名额
(一)师德先进个人和通报表扬 1.范围:
(1)师德先进个人: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校外教育机构的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2)通报表扬: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校外教育机 构和教研、电教机构在职教职工。
2 . 名额:
(1)各校推荐师德先进个人和通报表扬两类表彰参评总人 数不可超过分配名额,没有合适人选可以不推荐,两类表彰所推 荐人数应保持大体相当(见附件1)。所推荐人员只能结合选树条 件选报其中一类参评。
(2)在各单位推荐、县级评审基础上,坚持统筹兼顾,择优推荐师德先进个人、通报表扬人选各26人,参加宣城市评选。
(二)先进工作者
1 . 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管理人员,校外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干部等。
2 . 名额:
(1)各单位(法人单位)仅限推荐1名,没有合适人选可以不推荐。
(2)在各单位推荐、县级评审基础上,坚持统筹兼顾,择优推荐5人,参加宣城市评选。
(三)先进集体
1 . 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属事业单位
2 . 名额:
(1)各单位(法人单位)仅限推荐1个,没有合适推荐对象不推荐。
(2)在各单位推荐、县级评审基础上,坚持统筹兼顾,择优推荐2个单位,参加宣城市评选。
二、选树条件
( 一)师德先进个人
1.坚定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2.严格遵守和执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素养。无违反《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实施 细则(试行)》《宣城市中小学教师师德“一票否决”制度(试行)》 《宣城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负面清单(试行)》等中有关规定行为。
3.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刻苦钻研业务,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创 新,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 识结构,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能,教学、科研成绩显著。
4.关心爱护学生,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 树人根本任务,在教书育人、服务育人中为人师表,师德事迹突 出感人。
5.廉洁从教,淡泊名利,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具有团队合作 精神、集体主义意识和大局观念,尊重同事和家长,在师生中具 有较高威信。
6.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师德考核无“不合格”等次,且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7.积极参与各级教育部门开展的师德教育活动且表现突出。
8.同等条件下援疆、援藏教师,以及在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 优秀者优先推荐。
(二)通报表扬
1.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 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 教材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
2.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敬业爱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 的成果,且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先进工作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牢记使命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 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 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 好责任田;
3.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 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 现代化等方面作出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廉政勤政,办事公道,工作业绩突出,爱岗 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 为师生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师生一致好评;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本单位 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上述评选类型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 利益或毁损学校名誉的;
3. 因违法违纪或犯其他严重错误造成恶劣影响,收到党纪、 政纪以上处分的;
4.不服从组织分配、不遵守纪律,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带来 不良影响的;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规补课,或参与销售、组织学生违 规征订教辅用书,或乱收费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处理 的;
6.在工作岗位遇到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未及时采 取措施,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
7.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8.有其他不宜申报行为的。
(四)先进集体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 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领导班子把党的 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廉洁奉 公,规范管理,锐意进取,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办 学实力,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
1.基础教育领域的教育机构: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实施 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 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育人文化,享有良好社会声誉,办学实绩卓 著,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2.职业教育领域的教育机构: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 就业的办学方向,注重德技并修、工学结合,深化产教融合、校 企合作,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 革,办学实绩卓著,具有表率作用。
三 、推选程序
1.学校民主推荐。按照选树条件,学校进行民主择优推荐,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结束后,报人事科。
2.县级组织初审。按照选树条件,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市教体局成立评审工作组,开展初审,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并按照干部 管理权限征求纪委监委意见,按要求进行公示。
3.向上推荐人选和做好本级表彰。按照通知要求及分配的名 额向上进行推荐,报市委教体工委研定向上推荐人选,同时结合 报名情况及评审结果在统筹兼顾基础上开展本级表彰。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严格推选标准,好中选优, 宁缺毋滥。要把师德作为第一标准,全面考察推荐对象的思想政 治、工作业绩和一贯表现,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 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认真审核把关。
(二)严肃推选纪律。要规范推选程序,严守推选纪律。对 在推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 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单位于8月7日前,将以下推选材 料以“*校2024评优材料”命名(个人材料按“*校+申报类型+姓 名命名”)打包发送到gds**********.com 邮箱,纸质材料根据后 期评审需求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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