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102J/202412-00011 | 组配分类: | 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广德县柏垫镇乐农农资经营点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24-12-11 | 发布日期: | 2024-12-11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广农﹝农药﹞罚﹝2024﹞22号 |
处罚名称 | |
处罚类别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处罚事由 | 2024年7月23日下午,本机关依法例行开展农药质量监督抽检活动中,抽检了当事人经营货架上的农药产品10%精喹禾灵乳油,送安徽化工院检测评价科技有限公司检验,检验项目为“精喹禾灵质量分数,%”,技术要求为“10.0±1.0”,检验结果为“未检出”,判定为不合格。 |
处罚依据 |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五条以及《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和农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修订)的通知》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德县柏垫镇乐农农资经营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822MA2N8Y841D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谢** |
处罚结果 | 1.没收违法所得10元;2.没收54瓶“铁剪子”牌10%精喹禾灵乳油;3.并处6500元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12-11 |
处罚机关 | 广德市农业农村局 |
地方编码 | 341882 |
备注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公示期限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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