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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102J/202412-00011 组配分类: 办理结果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广德县柏垫镇乐农农资经营点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2-11 发布日期: 2024-12-11

广德县柏垫镇乐农农资经营点

发布时间:2024-12-11 00:00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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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广农﹝农药﹞罚﹝2024﹞22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处罚事由2024年7月23日下午,本机关依法例行开展农药质量监督抽检活动中,抽检了当事人经营货架上的农药产品10%精喹禾灵乳油,送安徽化工院检测评价科技有限公司检验,检验项目为“精喹禾灵质量分数,%”,技术要求为“10.0±1.0”,检验结果为“未检出”,判定为不合格。
处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五条以及《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和农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修订)的通知》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德县柏垫镇乐农农资经营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2MA2N8Y841D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谢**
处罚结果1.没收违法所得10元;2.没收54瓶“铁剪子”牌10%精喹禾灵乳油;3.并处65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12-11
处罚机关广德市农业农村局
地方编码341882
备注处罚决定日期+1年
公示期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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