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7349680372/202412-00017 | 组配分类: | 招标采购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广德市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箱体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12-05 | 发布日期: | 2024-12-05 |
一、项目编号:GDS-CG-XJ-2024506
二、项目名称:广德市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箱体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星阳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石首市金平工业园康庄大道23号(石首市大发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院内)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元)
评审报价: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智能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分离式侧翻斗垃圾压缩设备 品牌(如有):星阳牌 规格型号:XY-YD17F 、Y-FD17、箱体容积17立方 数量:各1套 单价:130000.00元、1500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斌、汪丽莉、王幼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询价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金额:人民币捌仟零伍拾元整(80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市升平街道升平社区后湾47号、广德市桃州镇中央乐城商业街46栋2楼,联系电话:王先生 0563-6025180、李工 13856301576。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德市城市管理局(广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广德市升平街道升平社区后湾47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563-6025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广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德市桃州镇中央乐城商业街46栋2楼
联系方式:138563015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3856301576
十、附件:
询价文件:询价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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