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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7349680372/202411-00042 组配分类: 办理结果
发布机构: 市城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广城管罚决字〔2024〕第43号行政处罚信息办理结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1-26 发布日期: 2024-11-26

广城管罚决字〔2024〕第43号行政处罚信息办理结果

发布时间:2024-11-26 15:36 来源:市城管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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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城管罚决字〔2024〕第43号行政处罚信息办理结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广城管罚决字〔2024〕第43号 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罚款 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徽匠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11/26 广德市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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