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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1450/202410-00265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10月行政处罚公示(第二批)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0-31 发布日期: 2024-10-31

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10月行政处罚公示(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4-10-31 15:36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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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案由 行政相对人名称 违法类型 行政处罚时间 行政处罚编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1 魏*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魏*兰 改变林地用途 2024.10.30 广自然资规执罚(2024)37号 魏*兰在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于2013年在祠山街道清溪社区11村民组山场(小地名:松树山)搭建钢结构厂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责令于 2024年11月30 日前恢复改变用途的 0.0127公顷(127平方米)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10元/m)的罚款计1270元(127mx10元/m-12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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