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556342452T/202410-00374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文字解读】2024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政策解读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10-25 | 发布日期: | 2024-10-25 |
一、起草背景
认真落实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资助政策,保障精准资助,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开展排查2024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工作的通知》(广教体办函[2024]264号)文件精神,起草本文件。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更好地做好2024年秋季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确保国家资助和园内资助落实到位,
三、文件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科室起草文件发布。
四、工作目标
1.加大宣传,提高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率;
2.做好动态排查、滚动增补,应助尽助,不漏一人;
3.确保程序规范,建立档案,常态化督查检查。
五、主要内容
资助范围 市教体局批准设立的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让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含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救助)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学生、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根据上级配套资金情况,应助尽助。
其他幼儿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户家庭学生)。
资助标准:
国家资助——每人每学期 500 元。
园内资助——由各幼儿园根据资金比例、应资助人数及困难认定情况,自行确定。
国家资助与园内资助可同时享受。
系统填报:
(一)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六、创新举措
为做好动态排查、滚动增补,做到应助尽助、不漏一人,各园除每学期初开展大排查之外,至少还要开展两次(期中、期末)线上比对、线下排查,发现新增应受助学生,要及时予以资助,并报学生信息至广德市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
七、保障措施
1.各校上报的申请材料在教体局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集中打卡发放;
2.各园完善资助工作材料,将本园建档立卡学生发放情况、本园2020年秋季园内助学金提取及使用情况报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八、下一步工作
加大幼儿资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
解读人:市教体局资助中心主任 吴亭
电话:0563-6015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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