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7673 /202410-00216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对市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10-29 | 发布日期: | 2024-10-29 |
高慧勤、吴贞、邱爱琴、冯程程、田荣璐、钱丛阳、柯其武、陈伟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成立广德市乡村振兴公司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乡村振兴,积极推动找回耕地合理使用等相关工作。一是完善基础设施。2019年至2023年,我市累计投入4.4亿元,相继实施了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规模化使用土地水平不断提高。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发放稻谷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各类补贴,支持使用复垦土地、村级经济组织流转土地种植农作物,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农民收益。三是引导土地流转。印发《广德市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试行)》(广政﹝2024﹞50号),规定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已恢复耕地(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上种植水稻和其它粮食作物的,按200元/亩进行补贴,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农民复垦、降低找回耕地撂荒风险。
下一步,我市将深化研究、加快成立乡村振兴公司,多措并举做好合理使用找回耕地的相关工作,提高找回耕地的经济效益。一是探索成立乡村振兴公司。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代耕、代种找回的耕地,拟在四合乡试点成立乡村振兴公司,成功后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二是拓宽土地流转方式。引导农民流转基本农田和复耕地,采取村集体或委托乡村振兴公司代耕代种、托管服务等形式,盘活撂荒土地。三是开展分类技术指导。根据耕作条件、土地类型、土地区位和利用条件确定复垦地具体的治理开发方向,组织农技人员开展复垦地利用包村联户服务,加强针对性技术指导,宜种尽种,减少土地撂荒、提高利用复垦地水平,合理使用找回耕地。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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