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102J/202410-00092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关于对市政协一届三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答复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10-23 | 发布日期: | 2024-10-23 |
程敬东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破解高标准农田改造连片整体推进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市积极采取措施加大高标准农田改造推进力度。一是积极吸纳社会化资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2023年杨滩镇投入536万元地方债用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桃州镇投入100余万元加大农排输配电改造力度。二是加大土地连片推进。2023年桃州镇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迁坟40余座、新杭镇迁坟100余座,有效助力土地连片推进。我市土地流转率大约在40%,且流转形式多为种植大户与农户直接签订流转合同,农田改造主要是采取建设示范片,示范片外因地制宜建设高标准农田。
下一步,我市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一是加大高标准农田改造推进力度,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统筹推进机制,积极引导土地集中连片流转,对地形地势、灌排系统等自然条件良好的区域实施“小田变大田”。持续推进改革创新,深化“四个结合”探索创新,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乡村产业发展、和美乡村建设、“大托管”服务、金融参与建管相结合。二是继续发挥乡镇、社区(村)的中坚作用。强化乡镇统筹,村集体主动作为,逐步建立起适应机械化生产的“村党总支+合作社+托管服务公司+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和利益联结体。村集体加大对土地流转的力度,村集体负责摸清底数,减少中间环节,直接与种植大户对接,破解农田改造中遇到的矛盾。三是建立以村为单位的利益调整机制。以村为单位实现土地集中流转,配套高标准农田改造,建立利益调整机制,既维护好原土地承包农户的合法权益,又能让种粮大户放心放手去干。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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