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7349680372/202409-00078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关于对市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7号建议的答复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9-23 | 发布日期: | 2024-09-23 |
万长辉、段梦云、史贤伟、胡必胜、袁伊曼、杨善锋、顾桂珍、游梦玲、韩万婷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管理、打击工作,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加强各项管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跨境转移倾倒固体废物相关工作。(一)完善建筑垃圾管理机制。为进一步提高建筑垃圾管理力度,我市于2023年编制并实施了《广德市城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国土专项规划(2022-2035)》。2024年以来,先后印发《广德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4—2035)》《广德市固体废弃物管理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广德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广德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同时,全面梳理在建工地,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建筑垃圾处置方案示范文本》编制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并由相关责任部门对项目建筑垃圾处置情况进行检查。2021年开展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备案工作以来,共受理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备案304份,其中2024年受理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备案140份,在建工地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实现全编制、审核全通过。
(二)强化违法倾倒行为查处。一是加强跨省倾倒排查整治案件打击力度。2024年度,我市发生跨省倾倒建筑垃圾案件47起,目前均已查处结案,违法倾倒点位高质量通过宣城市固废专班验收组验收。同时,依法依规对47起案件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经评估,其中启动生态赔偿案件4起,19万元赔偿款已于7月6日前全部缴纳到位;另43起案件,经专业机构分析研判,不予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二是强化区域联动执法力度。积极谋划探索建立长三角综合执法协作机制,目前已与宜兴、溧阳、长兴、安吉、宁国、郎溪等地签订《长三角“一地六县”固体废物城管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框架协议》,明确固体废弃物联防联控、源头通报等工作机制,并常态开展省际打击固废非法倾倒联合行动。同时,在省际交界处高速、国省道公路等6个重点部位设置卡点,实行“定点蹲守+联动执法”。今年以来,共开展联合执法978次、检查跨省运输车辆1354辆。三是加强乡镇赋权执法。制定《广德市建筑垃圾管理问题排查和整改反馈衔接工作机制》《广德市建筑垃圾案件查处和督察考核机制》,督促市城管局与各属地政府、市直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做到问题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查处,形成闭环。目前,各乡镇正在有序开展建筑垃圾违规倾倒排查整治工作。
(三)强化建筑垃圾运输监管。印发《关于“规范渣土运输行业管理要求”的通知》《城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考核办法》等行业规范,推行建筑渣土“公司化运营、密闭化运输、全闭环管理”模式,每年度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和车辆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执行准入制度。同时,严格审批运输企业《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装修垃圾处置准运审批表》,不定时组织抽查,做到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源头监管。目前,我市符合行业规范和资质要求的运输公司共9家、新型环保车辆180辆,均已安装定位系统和“智慧三车”监管系统,实现全方位、全覆盖、全天候的监控管理。
(四)强化建筑垃圾利用效率。为推动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我市于2018年启动建设全市唯一具有建筑垃圾综合处置资质的消纳场。该项目于2021年9月建成,项目于2021年10月投产,投产后产能为76万吨/年。项目建成后,我市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由2020年0%提升至2023年的30.2%。今年已经资源化利用17.19万吨,资源化利用率达71.63%。
下一步,我市将不断完善建筑垃圾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水平。一是持续做好排查整治。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利用无人机加“人防”的方式,持续开展整治清理工作,特别是城市建成区和高铁、高速沿线等重点部位,确保排查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顺利通过中央环保督察验收。二是积极完善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建筑垃圾监督管理队伍、完善管理运行制度、规范运输车辆管理,并将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纳入城乡治理体系,构建建筑垃圾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管控,进一步强化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力度。三是加强区域执法协作。加强与浙江杭州、湖州,江苏常州等相关市县的沟通联系,建立常态化省际毗邻区联合执法及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坚决打击跨区域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深入落实乡镇执法赋权,确保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处置到位。
2024年9月20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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