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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102J/202311-00071 组配分类: 执法职责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广德市2023年农业行政执法职责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17 发布日期: 2023-11-17

广德市2023年农业行政执法职责

发布时间:2023-11-17 13:07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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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执法职责:

(一)承担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动物卫生、种子、化肥、农药、植物检疫、渔政、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能源、农民负担监督、农村村民宅基地等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二)负责受理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依法开展行业管理、检验检测等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线索。

(三)负责组织协调查处跨区域和具有全市影响的复杂案件。

(四)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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