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MB1605802X/202408-00010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发布机构: | 市医保局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名称: | 关于公布终止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的通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8-27 | 发布日期: | 2024-08-27 |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安徽省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相关要求,经定点医药机构申请,下列医药机构予以终止医保服务协议,现公示如下:
终止基本医疗保险结算业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经营地址 |
类别 |
终止(解除)结算业务原因 |
1 |
广德市桃州镇新城区口腔诊所 |
广德市桃州镇卡地亚花园22幢210号 |
终止医保服务协议 |
主动申请 |
广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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