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7673 /202410-00138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对市政协一届三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10-15 | 发布日期: | 2024-10-15 |
宣征兵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村(社区)集体经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工作情况
我市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开展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2023年,全市137个村(社区)实现经营性总收入达12009.27万元,同比增长16.3%,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强村(社区)达112个,占比84.21%,100万元以上的村(社区)34个,占比25.56%;村集体股份分红村(社区)52个,分红1003.08万元,约18.31万人分享到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的成果。
一是健全组织,明确目标。成立高规格领导小组,统筹谋划部署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制定《广德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规划(2021-2025年)》,率先打造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蓝本。制定年度《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明确集体经济发展年度目标和任务。
二是强化扶持,集成配套。出台《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十条意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使用方案》《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管理办法》,不断加大对村级土地供给、项目预审、资金保障、人才培育等扶持力度。在土地使用上,探索“圈外用地”,统筹规划土地复垦置换出的建设用地指标和不宜复垦或闲置关闭的厂房企业,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空间保障。在资源分配上,扶持村办实体企业,将村级集体创办领办的基建、绿化、保洁等经营实体,列入政府社会化服务采购单位,予以重点扶持。在行政管理上,优化村级领办的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预审机制,2022年以来共有22个村级工业项目通过评审,其中12个项目已经实施,累计为村集体增收596万元。在项目扶持上,建立重点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库,筹集资金1000万元建立市本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在金融支持上,制定《广德市2023年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向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贷款投放力度。比如,广德农商行与新杭镇金鸡笼村联合实施“党建红色联盟”项目,向金鸡笼村集体经济组织综合授信400万元。在人才支撑上,围绕人才选配,实施“头雁领航促乡村振兴”行动;举办县乡两级“雁之声—书记论坛”暨乡村振兴“擂台比武”活动;分批分类组织村级党组织书记到江浙地区开展轮训,创新从优秀村级党组织书记中公开选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
通过几年的发展,我市已成功探索出产业带动型、资本运营型、资产盘活型、资源利用型、自主经营型、项目扶持型、抱团发展型、生产服务型、旅游开发型、股份合作型的“十大”发展模式,有力促进了全市村集体经济的增长。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持续实施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2024年,我市整合1000万财政资金,实施无人机产业基地、甘溪康养村民宿、现代设施渔业养殖、香菇产业融合发展、雷笋加工基地、禾艾草种植+加工+康养+文旅等8个项目,以项目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
二是持续落实奖励机制。对当年完成经营性收入20万元以上的,按当年增长部分的10%给予村“两委”班子成员绩效奖励。2023年此项资金达199.22万元。通过提高村社区干部工资待遇,不断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是持续拓宽发展路径。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根据发展水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因地制宜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发展之路,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游则游。积极稳妥发展强村公司,深化村企联建、联村抱团经营、组建村级“联盟”。
同时,针对当前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不平衡、水平较低、受限于土地制约等问题,下一步,我市将持续优化政策供给,根据《广德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十条意见》,落实好用地、税收、金融、项目等各项扶持政策,加快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对于桃州镇富家村社区等服务开发区的村社区,将充分挖掘村集体闲置校舍、厂房等资产,进行合理规划、高效利用,由发改委、经信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进行联合研究,优先保障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特别是根据《广德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举办)企业指导意见(试行)》(政办规〔2023〕42号)要求,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优先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因地制宜的为村(社区)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项目提供用地支持。
2024年7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