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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审定
索引号:
11341723003254583L/202410-00022
组配分类:
救助审定
发布机构:
卢村乡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自然灾害救助办理流程
文号:
无
生成日期:
2024-10-10
发布日期:
2024-10-10
自然灾害救助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4-10-10 17:20
来源:卢村乡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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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受灾户提出申请,向村委或者社区居委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村委会或者社区居委会核查受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进行公示(7天)。
3.
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或者社区居委会将材料上报乡或者街道办事处民政所初审。
4.
民政所将材料上报到市生产救灾办公室进行复审。
5.市生产救灾办公室
以户为单位建立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台账。
6.
审核无异议后,统一为受灾户发放救灾款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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