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4863340777/202407-00103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 其他 |
名称: | 关于对市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7-19 | 发布日期: | 2024-07-19 |
贾爱东、程远丽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为企业减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要求,塑料制品行业产量1万吨以下为排污许可登记管理,对自行监测不做强制要求。产量1万吨以上为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简化管理需要完成每年度的2次自行监测。贵公司在广德产量为每年1.5万吨,故按要求每年应该做2次自行监测,在浙江工厂年产塑料制品约为0.9万吨,故对自行监测无强制要求。
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负担,将企业放在重要位置。一是强化政策兑现。汇编《广德市推介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文件汇编》等文件,梳理国家及省市县惠企政策15个、101条。主动召开政策发布会和政务直播11场。同时,积极探索惠企政策资金“早兑快达”,通过“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等平台,2024年截止目前兑付资金2990.88万元,惠及企业210家。二是便利行政审批。编制《为企办实事清单》,为企服务“跨省通办”拓展至四省七地,办理跨省事项3253件。深入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完成“一件事一次办”便民利企流程改造20个。开辟“7×24小时政务服务”专区,实现5个部门12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理。聚焦企业开办、人社、工程建设等设置综合服务窗口9个,已办理事项9.37万件。
下一步,我市将始终聚焦企业等市场主体需求,持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体制机制创新,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减负。
2024年7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