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德市政府网站!

无障碍 长辈版 智能问答 繁体版
索引号: 11341723MB1510790C/202409-00008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公布广德市82处县级以下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9-19 发布日期: 2024-09-19

关于公布广德市82处县级以下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9-19 11:07 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0
【字体大小:

     为切实提升县级以下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充分发挥县级以下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褒扬先烈、教育后人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广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划定广德市82处县级以下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现公布如下:
    1.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线详见图纸。
    2.广德市82处县级以下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地面、地下和空中从事危害烈士纪念设施安全的活动,不得从事其他工程建设,不得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不得在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建造与纪念英烈不相符的设施。

    附:广德市82处县级以下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图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在线播放PDF文档... 你可以下载该文档到本地查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