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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1450/202408-00233 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广德市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8-20 发布日期: 2024-08-20

广德市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4-08-20 17:10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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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业 任务名称 联查部门 抽查事项 联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备注
2 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 2024年度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检查 林业主管部门 是否按照特许猎捕证、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猎捕:是否按照行政许可规定的种类、范围、方式等从事野生动物繁育及经营利用相关活动:场地、设施、技术、卫生、台账档案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虐待动物的行为: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单位和个人 一般检查项 现场检查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八条:《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安徽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 广德市林业发展中心承办任务
市场监管部门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3 木材加工经营企业 2024年度全市木材加工经营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林业管理部门 松材线虫病寄主植物及其制品检疫检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加工、调运、使用检疫检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检查。 全市木材加工经营企业 一般检查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消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二条:《安徽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第十四条:《安徽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第七条、第十一条。 广德市林业发展中心承办任务
生态环境部门 主要法定环境制度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消防救援机构 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的检查
4 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及森林火灾隐患检查 2024年度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及森林火灾隐患检查 林业主管部门 1.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2.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3.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森林防火区内单位 一般检查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一条。 广德市林业发展中心承办任务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的检查。
5 生物检疫 林业有害生物检疫联合检查 林业主管部门 1.是否存在违规收购、存储、加工、销售、运输、利用松木及其产品行为:2.是否存在违规收购、加工、调运、使用其他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 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应施检疫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经营单位和个人,苗木集散地、种苗繁育场圃、造林山场等。 一般检查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二条:《安徽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第十四条:《安徽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第七条、第十一条。 广德市林业发展中心承办任务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公示信息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6 使用林地及采伐林木检查 使用林地及采伐林木联合检查 林业主管部门 林地类检查:1.是否按照行政许可确定的被许可人、地点、面积、范围、用途、期限等使用林地:2.需采伐林木的,应当检查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情况:3.是否存在以临时使用为名永久占用林地的情况:4.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使用林地单位和个人 一般检查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一条、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广德市林业发展中心承办任务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公示信息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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