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900J/202408-00027 | 组配分类: | 意见反馈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征求调整广德市民办中小学住宿费收费标准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8-12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关于征求调整广德市民办中小学住宿费收费标准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通过价格调查、成本调查等程序,参照周边情况,结合我市实际,我委起草了《关于调整广德市民办中小学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方案》,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的通知》(皖政办〔2017〕38号)规定,已于2024年7月10日至8月10日在广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邮寄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发改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特此反馈!
广德市发改委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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