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MB0uO83680/202408-00094 | 组配分类: |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疾控局)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名称: | 关于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暨“长三角名医工作室”评估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8-06 | 发布日期: | 2024-08-06 |
市人民医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市中医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为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长三角名医工作室”建设,近期将组织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暨“长三角名医工作室”建设情况评估(以下简称考核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估目标
(一)通过对两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绩效考核,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优质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提档升级;
(二)通过“长三角名医工作室”建设情况评估,督促各医疗机构加强“长三角名医工作室”建设,积极引进长三角地区优质医疗资源,提升本地医疗机构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和科研水平,让居民就地享受长三角地区高质量医疗服务。
二、考核评估时间
8月12日-13日
三、考核评估依据和内容
(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依据:《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运行)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20〕12号)和《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9〕15号)等文件,重点考核县域内就诊率(住院)、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率等26项国家县域医共体监测指标和医共体“两包三单六贯通”工作落实等情况。具体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1。
(二)长三角名医工作室”建设情况评估内容:《关于印发<宣城市“长三角名医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卫健医〔2021〕10号)、《关于认定第一批宣城市“长三角名医工作室”的通知》(宣人才〔2021〕17号)、《关于认定第二批宣城市“长三角名医工作室”的通知》(宣人才〔2022〕8号)、《关于认定2023年宣城市“长三角名医工作室”的通知》(宣人才〔2023〕11号)等文件,重点评估各名医工作室实际开展及建设成效等情况。具体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2。
四、考核评估对象
(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对象:市人民医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市中医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二)“长三角名医工作室”建设情况评估对象:2021年-2023年确认的宣城市“长三角名医工作室”挂靠医院、2024申报的宣城市“长三角名医工作室”挂靠医院。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是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建立健全“两包三单六贯通”体制机制的重要方式。“长三角名医工作室”评估结果是我市融入长三角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提升医疗机构危急重症救治能力的重要措施。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做好自查工作,确保考核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二)持续改进,以考促建。各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本次各项考核评估的契机,建立健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两包三单六贯通”的各项管理体制,巩固完善“长三角名医工作室”运行机制。各医疗机构要针考核评估发现的问题,加快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医疗机构要采取各种方式方法,加强相关政策解读,开展专门培训。在开展考核评估的过程中,深入挖掘典型经验做法,并通过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附件:1.广德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2.广德市“长三角名医工作室”评估指标体系
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6日
附件1
广德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医共体名称: 总得分:
考核指标 |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法 |
分值 |
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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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度建设与执行 (22分) |
1 |
制定医共体章程 |
1.牵头医院是否制定医共体章程,明确医共体及各成员单位的功能定位、成员单位权利义务等内容; 2.牵头医院是否按章程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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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立医共体议事决策组织制度 |
1.牵头医院是否建立医共体理事会等议事决策组织; 2.牵头医院是否定期召开医共体专题会议研究相关事项; 3.医共体分院是否参加牵头医院组织的医共体专题会议。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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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任命医共体分院院长 |
医共体分院院长是否通过牵头医院党组织任命程序。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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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健全医共体管理体制 |
1.牵头医院是否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医疗质量安全、人力资源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绩效考核、人才培养培训管理、科研管理、后勤管理、信息管理等制度; 2.牵头医院是成立医共体办公室及各项管理机构; 3.牵头医院是否经常开展医共体专门会议、培训、检查等工作。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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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展医共体绩效考核 |
3.牵头医院是否制定医共体成员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和考核指标体系; 4.牵头医院是否对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开展年度考核,有考核通知、检查表和情况通报。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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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益共享 机制建设(4 分) |
6 |
设立医共体账户 |
1.牵头医院是否开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账户,对医共体的医保、公卫、药品等资金进行拨付、结算; 2.医共体分院的大额资金使用是否由牵头医院按规定审批。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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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贯通机制建设 (12分) |
7 |
专家资源上下贯通 |
1.牵头医院是否制定专家下沉年度计划,定期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派优质医疗资源。2.牵头医院是否安排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牵头医院进修、学习; 3.牵头医院是否选派中级及以上执业医师到医共体分院驻点帮扶,以及2024年上半年选派人数; 4.2024年上半年,牵头医院选派的执业医师是否开展手术,以及开展的手术台次。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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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医疗技术上下贯通 |
1.牵头医院是否建立统一的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推进服务同质化,解决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开展特色专科建设,有具体成效。 2.牵头医院是否帮助基层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以及新技术、新项目的数量(重点看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名称、数量、进展情况等佐证支撑材料)。 3.牵头医院是否建立医共体质控体系并开展质控培训、检查等相关工作。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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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能力提升(57分) |
9 |
资源共享上下贯通 |
1.牵头医院是否建立远程会诊和影像、心电等远程诊断中心; 2.远程会诊和影像、心电等远程诊断中心是否实际运行。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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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药械保障上下贯通 |
1.牵头医院是否建立医共体中心药房; 2.医共体内、医共体间所有医疗卫生机构是否统一药品目录、统一采购供应、统一配送、统一药款支付和统一药事服务,保障乡镇卫生院药品有效供应和合理使用。(重点看药品目录、药品调拨、药品支付、药事服务等佐证资料)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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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补偿政策上下贯通 |
1.牵头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是否确定不同等级的就医起付线; 2.牵头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是否确定不同等级的医保补偿比例。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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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双向转诊上下贯通 |
1.牵头医院是否建立上下互通的双向转诊信息平台(以信息化系统为准),有专人负责上下转诊工作; 2.2024年上半年各医共体牵头医院与分院之间的双向转诊人次是否较2023年同期有上升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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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公卫服务上下贯通 |
1.牵头医院是否明确专门部门或科室,负责公共卫生事务管理及指导,落实医共体内公共卫生任务。 2.牵头医院是否组建团队参与医共体内慢病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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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基层门急诊人次占比 |
医共体内2024年上半年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占比低于60%不得分,超过60%得2分,超过65%得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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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下转患者数量占比 |
牵头医院2024年上半年下转患者数量占比是否较2023年同期有上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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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县级医院能力建设 |
牵头医院是否达到县级综合医院或中医医院综合能力推荐标准。每个得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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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基层新项目新技术 |
牵头医院帮助基层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数量。每个得0.2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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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基层医疗机构建设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每个基本标准得0.2分,每个推荐标准得0.5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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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三四级手术占比 |
2024年上半年牵头医院出院患者三四级手术台次占比低于50%不得分,超过50%得2分,超过60%得3分,超过70%得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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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医疗服务收入占比 |
1.2024年上半年牵头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是否较2023年同期有提升 2.医共体内2024年上半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是否较2023年度有提升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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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收支平衡 |
1.牵头医院是否实现收支平衡(总收入-总支出≥0); 2.2024年上半年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实现收支平衡的比例是否较2023年同期有提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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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信息互联互通 |
1.县域内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是否建成运行; 2.医共体内是否实现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等信息系统建设与互联互通。 3.县域内患者就诊是否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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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工作亮点 和特色做法 (5分) |
23 |
医共体建设有关措施获得市级及以上的政府及部门表彰、官方主要媒体报道、主管部门简报刊登等,每确认一项加0.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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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广德市“长三角名医工作室”评估指标体系
名医工作室名称: 总得分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法 |
分值 |
得分 |
备注 |
1 |
公开张贴牌匾 |
挂靠医院对外张贴市级统一制作的名医工作室牌匾。工作室门口张贴得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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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配备设备实施 |
挂靠医院设置名医工作室专门执业诊室,以及配备必要的设备实施。设置专门执业诊室得3分,配备专门设备设施得3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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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配备专业团队 |
挂靠医院配备名医工作室的专业技术团队。配备得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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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运行保障经费 |
挂靠医院配备名医工作室的运行保障经费。配备得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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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启动仪式 |
挂靠医院举行名医工作室启动仪式。举行仪式得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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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坐诊情况 |
名医工作室领衔专家及其团队在挂靠医院门诊坐诊。已坐诊得2分,定期坐诊得6分,门诊累计人次达到全市名医工作室平均数以上得8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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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带教情况 |
名医工作室领衔专家及其团队在挂靠医院开展带教,已开展带教得2分,定期开展带教得6分,带教累计次数达到全市名医工作室平均数以上得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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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手术情况 |
名医工作室领衔专家及其团队在挂靠医院开展手术。已开展手术得4分,已开展三四级手术得6分,三四级手术累计次数达到全市名医工作室平均数以上得8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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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查房情况 |
名医工作室领衔专家及其团队在挂靠医院进行查房。已查房得2分,查房累计次数达到全市名医工作室平均数以上得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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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新技术新项目情况 |
名医工作室在挂靠医院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每一项新技术新项目得1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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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重点学科 |
名医工作室挂靠学科创建市级或省级重点学科。省级学科得6分,市级学科得4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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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科研论文 |
名医工作室挂靠科室发表论文、开展课题研究。每发表一篇论文得1分,每立项一项课题得2分,省级课题立项得6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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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教学培训 |
名医工作室领衔专家及其团队开展学术活动和培训。每开展一次活动得1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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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社会影响 |
名医工作室得到市级及以上官方媒体报道。每一篇报道得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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