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5621819233/202404-00070 | 组配分类: | 办理制度和总体情况 |
发布机构: | 市交运局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名称: | 广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4-03 | 发布日期: | 2024-04-03 |
广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人大
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2024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切实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工作。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组织有力,责任落实到位,成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成员为各责任部门及局办公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督促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二)分级归口办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采取片区领导牵头协调办理、分管领导答复把关的方式,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及时限认真办理。各包片及分管领导要对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的案由进行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部署安排办理工作;办公室要及时梳理建议与提案交办内容,做好任务分解和协调督办工作。
(三)明确专人专责。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组织办理,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深入调研、认真答复、加强沟通,适时开展意见征询,落实四个100%(走访率达到100%、回复率达到100%、办结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100%),确保全面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二、加强沟通,落实见面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四个“沟通”,落实“三见面”,注重与代表、委员及协办部门的沟通联系。
(一)强化办理前的沟通,落实一见面。责任单位要认真阅研每件建议、提案的原文,弄清代表、委员所提建议和提案的关键所在。在办理前,包片领导要牵头调研走访,当面听取代表委员及相关协办部门建议意见,了解建议的原意、背景和办理要求,明确办理方向。
(二)强化办理中的沟通,落实二见面。牵头责任单位(责任单位为两个及以上的,第一个为牵头单位,下同)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实地查勘、现场办公,并及时向包片领导报告,通过上门专询、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当面听取代表委员建议意见和具体要求,商讨解决办法,为建议、提案的办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强化办理后的沟通,落实三见面。在办理后,各责任单位要开展跟踪回访,落实办理结果“回头看”,接受代表委员监督,再次当面听取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建议,发现代表委员对已办理的建议提案不满意的要重新办理和解释沟通,确保每件建议提案有始有终,100%满意。
(四)强化与协办部门的沟通。属于主办件的,牵头责任单位要主动联系协办单位,征求协办单位意见,汇总后给予答复,牵头协调办理。属于协办件的,牵头责任单位要及时将办理意见送达主办单位,积极会同主办单位办理回复。属于市领导领衔督办件的,牵头责任单位要及时将办理情况向包片领导报告,由包片领导向市领衔督办领导汇报办理情况。
三、提高效率,限时办结
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规定办理工作时限,落实办理要求,提高办理效率,落实四个100%。
(一)按期完成办理。3月中旬,开展建议提案工作部署,征求办理意见,制订工作方案,将建议提案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进行分解,交办落实到相关单位。原则上于2024年5月10日前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5月底前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二)严把答复质量。各责任单位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要直奔主题、直面问题,严肃认真开展工作,严格按规定格式要求答复,形成书面材料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牵头责任单位采用集中或分别上门等形式答复代表、委员。在正式答复后,牵头责任单位要采用问卷调查等意见征询的方式,做好答复意见反馈工作,并将问卷调查材料报送局办公室。
(三)提高答复效率。对能够及时解决的建议提案应千方百计、集中力量予以解决;确因政策、法律规定或客观条件不允许无法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向代表委员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取得理解。建议提案答复后,代表委员征徇意见达不到“满意”等次的,由责任单位立即整改,重新答复办理,确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率达到100%。
四、定期督导,营造氛围
各责任单位要将承办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重要内容,开展分类督导、分层次督办,采取会议督办、现场督导、情况通报等多种形式,全力抓好建议提案的办理落实。
(一)加强跟踪督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定期对办理情况督查督办,并将督办结果予以通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办理难题。
(二)加强办理宣传。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宣传工作,积极组织邀请相关媒体参与报道建议提案的办理过程,营造建议提案办理的浓厚氛围,及时报送与代表见面、走访、调研图片、影像、信息报道及办理进展等相关材料。
(三)加强时限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将提案建议办理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10日前报局办公室汇总。建议提案答复函材料按照规定格式要求,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经局分管领导审核后,于5月10日前将纸质版报局办公室汇总(电子版一并报送)。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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