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8049/202408-00009 | 组配分类: | 制度和计划 |
发布机构: | 市审计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名称: | 关于对市级产业投资基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 | 文号: | 广审通〔2024〕5号 |
生成日期: | 2024-08-19 | 发布日期: | 2024-08-19 |
广德市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自2024年8月下旬起,对你单位产业投资基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你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组长:何锋
审计组成员:邹庆山(主审)、施远、严梦玲等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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