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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90757022H/202408-00020 组配分类: 办理结果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广德市金香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8-07 发布日期: 2024-08-07

广德市金香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8-07 00:00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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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广市监处罚﹝2024﹞04047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警告;
处罚事由当事人在广德市邱村镇中心小学中兴路校区内承包有学校食堂一处面向全校师生提供集中用餐服务。承包期限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2024年6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至上述食堂开展日常检查发现了如下问题:(1)食堂工作人员蒋秀梅未持有有效健康证明;(2)厨房加工区域防鼠防虫措施不全有老鼠出没;(3)留样柜留样温度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4)进货查验记录中未对2024年6月21日购入的虾饼进行记录;(5)未查验2024年6月22日至2024年6月26日采购猪肉的检验检疫证明。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也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及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六、十三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德市金香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20965505833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程*
处罚结果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2024-08-07
处罚机关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方编码341882
备注
公示期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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