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MB0uO83680/202403-00081 | 组配分类: | 地方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名称: | 卫健〔2024〕24号 关于印发广德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3-15 | 发布日期: | 2024-03-15 |
卫健〔2024〕24号
关于印发广德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保健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7〕42号)、《关于印发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7〕35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卫妇幼秘〔2017〕557号)和市卫计委《关于印发〈宣城市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宣卫计妇〔2018〕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广德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3月15日
广德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是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怀孕至产后42天的妇女进行妊娠相关风险的筛查、评估分级和管理,及时发现、干预影响妊娠的风险因素,防范不良妊娠结局,保障母婴安全。为规范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保障母婴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包括妊娠风险筛查、妊娠风险评估分级、妊娠风险管理和产后风险评估。《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流程图》见附件1。
妊娠风险筛查机构: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妊娠风险评估机构: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计中心、邱村镇中心卫生院、誓节镇中心卫生院、杨滩镇中心卫生院。
(一)妊娠风险筛查。
孕产妇符合筛查表中一项及以上情形的即认为筛查阳性(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见附件2)。
1、首诊医疗机构为柏垫镇卫生院、新杭镇卫生院、四合乡卫生院、卢村乡卫生院、东亭乡卫生院、横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祠山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桃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将妊娠风险筛查结果记录在《孕产妇保健手册》和《母子健康手册》上,同时录入到宣城市妇幼健康信息系统中。
(1)对于筛查未见异常的孕妇,应在《孕产妇保健手册》上标注绿色标识,按照要求进行管理。
(2)对于筛查结果阳性的孕妇,应在《孕产妇保健手册》上标注筛查阳性,并填写《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转诊单》(附件3A)和《宣城市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转诊记录》(附件3B),协助其转诊到妊娠风险评估机构,并于2周内进行追访,了解该孕产妇的风险评估结果。接诊机构完成风险评估并填写转诊单后,通过QQ或微信(私发)及时反馈至筛查机构,并于每月例会时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市妇计中心。
2、首诊医疗机构为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计中心、邱村镇卫生院、誓节镇卫生院、杨滩镇卫生院,要按照《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附件2)和《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附件4)进行筛查和评估,并做好相关信息登记和上报工作。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同时要告知孕妇携带相关检查和筛查评估结果到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和领取《孕产妇保健手册》和《母子健康手册》。
3、首诊医疗机构为民营医院,发现孕情要做好相关信息记录,同时告知孕妇携带相关检查结果到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和领取《孕产妇保健手册》和《母子健康手册》。
(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
1、首次评估。
对妊娠风险筛查阳性的孕妇,妊娠风险评估机构应对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附件4),进行首次妊娠风险评估。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
妊娠风险评估机构应根据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结果,在《孕产妇保健手册》上标注评估结果和评估日期,并粘贴相应颜色标识,同时在《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转诊单》(附件3A)上记录筛查结果并反馈给市妇计中心和管理机构。
2、动态评估。
医疗机构在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发现孕产妇健康状况有变化时,要立即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特别应在妊娠28周、34周、37周、住院临产各期应常规复评一次,及时发现新的妊娠高风险因素。
(三)妊娠风险管理。
各级医疗机构应根据孕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情况,对其进行分类管理,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
1、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的孕产妇,按照《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以及相关诊疗指南、技术规范,规范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
2、对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的孕产妇,建议其在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计中心、邱村镇中心卫生院、誓节镇中心卫生院、杨滩镇中心卫生院接受孕产期保健,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如有异常,应尽快转诊到三级医疗机构。
3、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紫色”的孕产妇,医疗机构应将其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宣城市高危孕产妇管理个案见附件8),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1)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应建议其在县级及以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有条件的原则上应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2)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产妇,应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机构接受评估以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如适宜继续妊娠,应建议其在县级及以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原则上应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对于患有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而不宜继续妊娠的孕产妇,应由副主任及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告知本人继续妊娠的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
(3)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感染梅毒和乙肝孕产妇由管理地医疗保健机构管理,感染艾滋病孕产妇由市妇计中心管理和转介。感染艾滋病孕产妇应在县级及以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住院分娩。
4、各级医疗机构和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要协调配合,严格落实高危专案管理。妊娠风险评估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由管理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高危孕产妇管理花名册(附件5),并利用宣城市妇幼健康信息系统进行专案管理,并定期随访督促。
5、医疗机构对不属于本级管理或者病情需要转运且具备转运条件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在征得孕产妇或家属同意后,应当及时安排医务人员携带急救用品、相关病历资料随车护送转诊至上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同时填写一式两份《安徽省危重孕产妇转诊单》(附件6),一份转出单位保留,一份随高危孕产妇至接诊医院。如孕产妇及家属不同意转诊或另行选择转诊单位,需在病历上注明拒绝转诊或自愿转至某医院,同时签字确认。对于不具备转运条件的,上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应当通过电话、视频等远程指导或派员赴现场会诊、指导。县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要切实履行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上转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同时要建立急救绿色通道,有专人负责接诊工作,并向护送的医护人员询问病情和前期抢救情况,查看病历和抢救记录,确保有效衔接和绿色通道畅通。
(四)产后风险评估与管理。
各级医疗机构在进行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时,应落实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有关要求,再次对产妇进行风险评估,如发现阳性症状和体征,应及时进行干预。
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紫色”孕产妇的产后访视原则上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完成,42天健康检查必要时可转介到市妇计中心。
(五)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做好流动高危孕产妇信息沟通和共享,协同做好流动高危孕产妇的管理。
二、工作要求
(一)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计中心要加强孕产保健门诊建设,扩大就诊服务规模,以满足我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管理服务工作的需要;安排高年资妇产科医师在高危孕产妇门诊和再生育咨询门诊坐诊,为高危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孕产期保健服务。
(二)市人民医院要按照建设标准不断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完善救治所需的设施设备配备,强化相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要建立和其他医疗机构之间的会诊、转诊、技术指导等双向协作关系和联络图,确保危重救治网络覆盖所有医疗机构,构建起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完善产科、儿科协作机制,鼓励产科与儿科共同确定分娩时机,儿科医师按照院内会诊时限要求准时到达,确保每个分娩现场有 1 名经过新生儿复苏培训的专业人员在场。紧急剖宫产自决定手术至胎儿娩出时间(DDI)应当努力控制在30分钟以内并逐步缩短。
(三)各医疗机构要明确管理负责人和信息员,并于每月7日前将《宣城市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月报表》(附件7)报送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联系人:王嗣爱,0563-6022106 ,电子邮箱:1752450069@qq.com)。
(四)、继续建立孕产妇死亡个案月报制度,医疗机构发现孕产妇死亡或危重孕产妇放弃治疗非医嘱离院的,应当第一时间通报市妇计中心,市妇计中心组织人员核查情况后,于每月10日前通过全国妇幼卫生年报信息系统上报死亡个案。
(五)市妇计中心要加大对各医疗机构孕期保健服务数据录入的督导力度,确保孕期保健服务数据及时完整录入,充分发挥系统对高危孕产妇进行全程监管。
附件:1.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流程图
2. 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
3.A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转诊单
B宣城市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转诊记录
4.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
5.宣城市高危孕产妇管理花名册
6.安徽省危重孕产妇转诊单
7.宣城市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月报表
8.宣城市高危孕产妇管理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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