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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华医医院于2024年1月17日被我局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现中止期结束,该医疗机构向我局提出恢复医保服务协议的书面申请,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经审核、查验,该医疗机构符合纳入我市医保服务协议管理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7月5日起,恢复广德华医医院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通告。
广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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