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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734968045W/202504-00025 组配分类: 分表及流程图
发布机构: 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其他权力分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4-21 发布日期: 2025-04-21

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其他权力分表

发布时间:2025-04-21 16:18 来源: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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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事项类型

事项名称

子项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备注

1

其他权力

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案件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

1.立案阶段责任:公共资源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或者通过举报、其他部门移送等途径发现违法行为,应依法决定是否立案。应当为举报人保密;2.调查阶段责任:依法立案查处,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出示执法证件。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和悉知的商业秘密;

3.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告知阶段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5.决定阶段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减轻或豁免处罚的理由、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日期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按规定时间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处理;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确认不予受理的;
2.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审查义
务,对应当予以确认的不予确认,或者对不应确认
的予以确认;
3.在项目审核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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