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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102J/202407-00025 组配分类: 办理结果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广德县誓节镇韩湾农资经营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04 发布日期: 2024-07-04

广德县誓节镇韩湾农资经营部

发布时间:2024-07-04 00:00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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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广农﹝农药﹞罚﹝2024﹞7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处罚事由2024年4月3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在开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经营部货架上摆放销售的“英威”牌双丙环虫酯可分散液剂外包装为透明自封袋,无任何标签标注,内装黄色小包装农药,标签未标注农药登记证号、产品质量标准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等相关内容。经查,当事人2023年4月10日以每支6.5元的价格采购了双丙环虫酯可分散液剂450支,后以10元每支的价格销售了166支。采购该批农药时,外部还有一个纸质包装箱,上面标注有农药相关信息。后当事人拆装将自封袋包装摆放在货架上销售。
处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德县誓节镇韩湾农资经营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2MA2MTE1F6M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倪**
处罚结果1.没收违法违法所得1660.00元。2.没收经营的农药双丙环虫酯可分散液剂284支。3.处5000.00元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07-04
处罚机关广德市农业农村局
地方编码341882
备注处罚决定日期+1年
公示期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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