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562179516N/202407-00004 | 组配分类: | 分表及流程图 |
发布机构: | 市工信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广德市工信局行政规划权力清单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7-12 | 发布日期: | 2024-07-12 |
序号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实 施 依 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15 |
行政 |
工业领域专项发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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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二五”墙体材料革新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347号第4项第1条; |
1、规划目标确认责任:由编制单位组织有关单位、专家分析现状,提出发展规划目标。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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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2013年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三号)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目标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
1、规划目标确认责任:由编制单位组织有关单位、专家分析现状,提出发展规划目标。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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