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德市政府网站!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广德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程序
1、受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受理、不受理、补正告知三种情况作出处理,并出具凭证;
2、审查: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3、决定:根据审查意见,依照法定条件和标准作出许可(同意)或不予许可(同意)的决定;
4、办结:按照法定要求,向申请人送达决定,或发放行政许可决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