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734968061J/202407-00053 | 组配分类: | 分表及流程图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企业 |
名称: | 广德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程序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7-10 | 发布日期: | 2024-07-10 |
广德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程序
序号 |
权力类型 |
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程序 |
1 |
行政许可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市应急管理局 |
1.受理:申请人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或者到广德市天官山路2号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审批综合窗口提交材料,申报资料与行政审批公示的材料目录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2.审查: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3.决定:根据审查意见,依照法定条件和标准作出许可(同意)或不予许可(同意)的决定; 4.办结:通过电话、短信或办事网站告知申请人该事项已办结,根据申请人要求快递或者到窗口领取结果; 5.制证:根制定有关证件或办理有关审批文件,并按照规定程序送达。 |
2 |
行政许可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
市应急管理局 |
1.受理:申请人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或者到广德市天官山路2号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审批综合窗口提交材料,申报资料与行政审批公示的材料目录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2.审查: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3.决定:根据审查意见,依照法定条件和标准作出许可(同意)或不予许可(同意)的决定; 4.办结:通过电话、短信或办事网站告知申请人该事项已办结,根据申请人要求快递或者到窗口领取结果; 5.制证:根制定有关证件或办理有关审批文件,并按照规定程序送达。 |
3 |
行政许可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市应急管理局 |
1.受理:申请人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或者到广德市天官山路2号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审批综合窗口提交材料,申报资料与行政审批公示的材料目录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2.审查: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3.决定:根据审查意见,依照法定条件和标准作出许可(同意)或不予许可(同意)的决定; 4.办结:通过电话、短信或办事网站告知申请人该事项已办结,根据申请人要求快递或者到窗口领取结果; 5.制证:根制定有关证件或办理有关审批文件,并按照规定程序送达。 |
4 |
行政许可 |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市应急管理局 |
1.受理:申请人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或者到广德市天官山路2号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审批综合窗口提交材料,申报资料与行政审批公示的材料目录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2.审查: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3.决定:根据审查意见,依照法定条件和标准作出许可(同意)或不予许可(同意)的决定; 4.办结:通过电话、短信或办事网站告知申请人该事项已办结,根据申请人要求快递或者到窗口领取结果; 5.制证:根制定有关证件或办理有关审批文件,并按照规定程序送达。 |
5 |
行政许可 |
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市应急管理局 |
1.受理:申请人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或者到广德市天官山路2号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审批综合窗口提交材料,申报资料与行政审批公示的材料目录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2.审查: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3.决定:根据审查意见,依照法定条件和标准作出许可(同意)或不予许可(同意)的决定; 4.办结:通过电话、短信或办事网站告知申请人该事项已办结,根据申请人要求快递或者到窗口领取结果; 5.制证:根制定有关证件或办理有关审批文件,并按照规定程序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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