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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乡没有“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以及因房屋长期被水浸泡无法返家的受灾群众,故无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和使用。
截止2024年7月底,市应急局拨付我乡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5万元,按一般受灾群众进行救助。具体分配名单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要求审核后公示,资金由市应急局打卡发放。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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