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734968061J/202406-00089 | 组配分类: | 预警提示信息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关于将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的通知 | 文号: | 广防〔2024〕11号 |
生成日期: | 2024-06-30 | 发布日期: | 2024-06-30 |
市防指于6月25日16时启动了全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鉴于当前防汛的严峻形势,根据《广德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市防指决定自6月30日9时起将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预案要求落实相关防范应对措施。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密切监视雨水情变化,强化会商分析研判,严防洪涝灾害,紧盯局地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河流性洪水和城市内涝的巡查与防范。备足备齐防汛物资,重点险工险段要提前预置抢险物资和力量。各级领导干部要下沉到乡镇、村(社区)、景区、企业,特别要加强临水、临崖、切坡建房,以及山洪、泥石流、山体垮塌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三个紧急转移”要求,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广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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