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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734968061J/202407-00022 组配分类: 预警提示信息
发布机构: 市应急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将防汛三级应急响应降至四级的通知 文号: 广防〔2024〕14号
生成日期: 2024-07-02 发布日期: 2024-07-02

关于将防汛三级应急响应降至四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2 09:00 来源:市应急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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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防指于6月30日9时启动了全市防汛三级应急响应,根据当前天气形势和《广德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市防指决定自7月2日9时起将防汛三级应急响应降至四级。

各地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持续落实“三个紧急转移”要求,切实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广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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