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7673 /202406-00064 | 组配分类: | 部门和专家解读 |
发布机构: |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部门解读】关于《广德市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6-05 | 发布日期: | 2024-06-05 |
2024年6月5日《广德市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实施。现将《广德市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健全我市养老服务体系,推动政务服务更加便民利民,让老年群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2〕15号)有关要求,推动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实现“政策找人、服务上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
推动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实现“政策找人、服务上门”,让高龄老人到龄后足不出户就能按月精准享受高龄津贴,切实提升老年人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4年3月起,我局研究部署《广德市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实施方案》起草工作。结合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实际,3月22日,在广德市政府官网发布了面向相关单位及公众征求意见的公告,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数据资源局5个市直部门及桃州镇、桐汭街道等12个乡镇(街道)反馈了意见。4月30日,广德市司法局针对实施方案开展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根据市司法局审查意见再次修改后形成《广德市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送交广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5月22日,经广德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6月5日,《关于印发〈广德市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24〕29 号)文件正式下发。
四、工作目标
采取数字化主动发放,无须老年人及其家属申请,通过“广德市高龄津贴管理系统”及时为符合发放条件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
五、主要内容
该《实施方案》主要分发放对象和标准、办理流程、部门职责和工作要求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发放对象和标准。发放对象为具有广德市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计算到月,含当月)的老年人。发放标准是8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高龄津贴的标椎为3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高龄津贴(长寿保健金)的标准为300元。二是办理流程。采取数字化主动发放,无需老年人及其家属申请,通过“广德市高龄津贴管理系统”应用提前1个月将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信息推送至乡镇(街道)平台,由乡镇(街道)组织村(社区)调查核实,在系统平台提交新增高龄老人信息台账上报市民政局审批。对于信息不全无法确认是否健在的高龄老人,村(社区)网格员通过电话或入户上门取得联系后,通过手机登录“皖事通”APP中的“广德市高龄津贴领取”专栏进行资格认证。三是职责分工。明确民政、卫健、公安、人社、数管、财政等市直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职责和工作任务。四是工作要求。充分认识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开展核查;加强宣传,通过电视台、电台及互联网等媒体,采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发放政策,向社会公开高龄津贴发放对象、发放标准和办理流程,让这项老年人福利政策家喻户晓。
六、保障措施
一是资金保障到位。高龄津贴所需资金是重点民生保障资金,优先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二是落实监督管理及政策宣传。要求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每月定期排查辖区内老年人信息,并通过入户走访、民生工程宣传等各种途径,加大政策宣传,不断更新完善老年人动态管理信息数据库。
七、创新举措
高龄津贴由8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自己申请”转为“免申即享”,通过大数据对比,实现政策找人,主动发现符合条件的高龄津贴享受对象,由高龄津贴系统平台每月自动生成符合高龄津贴申领条件的老年人名单推送至各级平台,再由村(社区)网格员根据推送信息主动联系符合申报条件的老人及其家属帮助其进行资格认证,真正实现“系统多跑路、群众不跑腿”,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作用,进一步探索创新养老服务工作,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八、下一步工作
根据《广德市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文件落实到位,按照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开展龄津贴“免申即享”。
解读人:广德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 程自文
政策咨询机关∶广德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政策咨询电话:0563-603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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