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734968045W/202406-00012 | 组配分类: | 公开制度 |
发布机构: | 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6-27 | 发布日期: | 2024-06-27 |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社会评议活动由局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条 社会评议采取公众评议的方式。公众评议内容在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开展。
第四条 社会评议对象为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各科室。
第五条 社会评议的主要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是否具体、全面;以上内容是否在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网站公布;是否及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是否达到《条例》规定的要求;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具体全面、符合实际,没有漏项。
(三)是否在有效时间内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是否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否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是否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是否发生因政府信息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事故。
第六条 社会评议的主要程序:
(一)编制社会评议调查表。
(二)在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网站发布社会评议调查表。
(三)统计、汇总社会评议网上调查表。
(四)公开评议结果。
第七条 合理运用社会评议结果,作为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