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1450/202406-00146 | 组配分类: | 征地法定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广德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广征预公告〔2024〕19号)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6-11 | 发布日期: | 2024-06-1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广德市2024年第3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涉及的新杭镇路东社区路东东、路东西、红星、木鱼山居民小组及牛头山社区上河居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新杭镇2023年53号用地:拟征收土地位于新杭镇牛头山社区上河居民小组及路东社区路东东、路东西、红星居民小组范围内。
新杭镇2023年54号用地:拟征收土地东至路东社区山场,南至路东社区山场,西至新S215省道,北至路东社区山场。
新杭镇2023年60号用地:拟征收土地东至路东社区山场,南至路东社区山场,西至新S215省道,北至路东社区山场。
具体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基础设施建设、成片开发建设需要。新杭镇2023年53号用地(0.0666公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新杭镇2023年54号用地(2.000公顷)、新杭镇2023年60号用地(4.1410公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为广德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广德经济开发区东区中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1年7月14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广德市新杭镇木鱼山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3年6月26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广德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新杭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新杭镇路东社区路东东、路东西、红星、木鱼山居民小组及牛头山社区上河居民小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广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guangde.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新杭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彭洋,联系方式:13856325632。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广德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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