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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3900J/202404-00048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广德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21 发布日期: 2024-04-21

广德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

发布时间:2024-04-21 16:44 来源: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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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发布和管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权威,现就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信息发布“三审”责任

信息审核发布工作要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建立健全“三审”工作机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信息发布人员和信息稿件提供者是直接责任人。

二、规范信息发布“三审”流程

(一)初审。信息稿件提供者主要负责把好稿件的真实关、逻辑关和文字关等方面,避免出现低级错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的每条政府信息都要署名,正文结尾处填写信息稿件提供者的姓名。

(二)复审。政务公开具办人主要负责稿件复核和公开属性界定,对拟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查,选择对应公开栏目,对正文的排版、图片、表格等内容进行调整,对字、词、句认真核对审查,确认信息内容准确无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和要求填写标题、主题分类、文号、关键词等信息要素,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后台“编辑”栏目填写政务公开具办人姓名。

(三)终审。分管领导主要负责审核把关,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舆情关等方面,综合评估公开后的社会效应和风险,确定是否上网发布,常态化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核,重要信息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审核,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后台“审核”栏目填写负责审核的领导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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