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775x/202504-00022 | 组配分类: | 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广德市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办理流程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4-11 | 发布日期: | 2025-04-11 |
广德市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办理流程
一.发放对象
具有广德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二. 办理流程
高龄津贴“免申即享”按照“免于申报、资格认证、比对发放”的程序进行办理。
(一)免于申报:采取数字化主动发放的方式,无须老年人及其家属申请,通过“广德市高龄津贴管理系统”应用提前1个月将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信息推送至乡镇(街道)平台,由乡镇(街道)组织村(社区)调查核实,在系统平台提交新增高龄老人信息台账上报市民政局审批。
(二)资格认证:实现“政策找人、服务上门”。对于信息不全无法确认是否健在的高龄老人,村(社区)网格员通过电话或入户上门取得联系后,通过手机登录“皖事通”APP中的“广德市高龄津贴领取”专栏进行资格认证。对自愿放弃高龄津贴享受资格老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老人改变意愿,需通过“资格认证”后享受津贴,自认证符合享受资格的当月起计发。
1.村(社区)初审。村(社区)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资格认证”提交的高龄老人信息进行初审,并及时上报乡镇(街道)。
2.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收到初审材料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及时上报市民政局。
3.民政局审批。市民政局对乡镇(街道)的审核意见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通过。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予以驳回,并注明原因
三.发放标准
8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
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四、咨询、投诉电话
广德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0563-603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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