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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规范申办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工作的通知》规定,经审核、查验,拟将以下医药机构纳入广德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范围,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3日—2024年5月3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向市医保局书面或口头反映。(0563-6050155 0563-6975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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