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900J/202402-00029 | 组配分类: |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广德市发改委2023年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2-29 | 发布日期: | 2024-02-29 |
广德市发改委2023年权责清单
动态调整情况
《广德市2023年县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已公布,经调整,广德市发改委权责事项56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 行政确认3项、行政处罚34项、行政强制1项、其他权力12项。与2022年权责清单相比(44项),新增了12项。
行政许可:新增行政许可2项。(1.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2.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行政处罚:新增行政处罚5项。(1.对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违反《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2.对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违反《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三)、(四)、(五)、(六)、(七)、(八)、(十二)项规定的处罚;3.对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违反《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处罚;4.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行为的处罚;5.对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等七类行为的处罚。)
其他权力:新增其他权力5项。(1.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及其他地下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查;2.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登记;3.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4.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5.人防工程管理转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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