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556342452T/202501-00054 | 组配分类: | 规章制度 |
发布机构: | 市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广德市实验小学东校区考试管理制度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1-20 | 发布日期: | 2025-01-20 |
广德市实验小学东校区考试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落实教基厅函【2021】34号通知精神,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现制定广德市实验小学东校区考试管理制度。
一、准确把握考试功能
小学三至六年级考试面对的是未成年学生,主要发挥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三至六年级统筹作业、日常评价、期末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完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引导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大幅压减考试次数
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三至六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任何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三、规范考试命题管理
三至六年级期末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要切实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
四、合理运用考试结果
三至六年级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
学校要加强对考试结果的整体分析,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加强教师教学指导和培训。
五、完善学习过程评价
学校将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要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评价,鼓励实践性评价。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要创新评价工具手段,积极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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