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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734968061J/202404-00135 组配分类: 财政资金信息
发布机构: 市应急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广德市应急局2023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09 发布日期: 2024-04-09

广德市应急局2023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4-09 10:30 来源:市应急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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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要求,广德市应急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等情况

2023年,省财政厅、省应急厅通过皖财资环〔2023〕1409号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73万元,均已使用完毕。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皖财资环〔2023〕1409号文拨付我市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73万元,专项用于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经市应急局与市财政局会商并报市政府同意,联合下发分配方案(广应急〔2023〕93号),市财政局采用“惠农一卡通”系统将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灾群众。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资金到位后,市应急局科学合理设置了绩效目标,进行了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市应急局会商市财政局并报市政府同意,于2023年12月22日联合下发分配方案(广应急〔2023〕93号),根据各乡镇(街道)、太极洞管委会摸底确定的需救助对象情况和灾害期间实际受灾情况统筹分配资金。该资金于2024年1月12日由市财政局通过 “惠农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给救助对象。资金分配科学,下达及时,拨付合规,使用规范。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73万元,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制定了分配方案,并在2024年1月12日将所有冬春救助资金发放至受灾群众手中,确保了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安全温暖过冬。

(四)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①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救助数量:年度指标值大于等于3500人,实际救助受灾困难群众4033人,完成率100%。

②救助乡镇个数:年度指标值6个,实际救助6个,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

①冬春救助资金下拨率、使用率均为100%。

②经费支出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3)时效指标

2023年12月18日收到上级下拨资金文件,12月22日分配资金至乡镇,2024年1月12日完成全部资金的打卡发放。

4)成本指标

项目总成本控制在73万元以内,救助标准控制在181元/人以内

2.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保证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所需,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使群众获得救助,恢复生产生活的影响程度明显

2)社会效益指标:帮助受灾群众克服冬春生活困难效果明显,未出现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

3)生态效益指标:通过开展冬春救助工作,受灾困难群众的生存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4)可持续影响指标:对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综合防范能力明显得到加强。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受灾群众对救灾工作的满意度100%,未出现群众投诉现象。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绩效自评表市应急局对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自评,资金使用在绩效目标范围内,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我市于2024年2月22日在安徽省小微权利一点通平台对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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