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5621819233/202406-00015 | 组配分类: | 执法职责 |
发布机构: | 市交运局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名称: | 广德市交运局行政执法职责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6-13 | 发布日期: | 2024-06-13 |
市交通运输局执法职责主要有: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根据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承担辖区内的道路运政、公路路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
三、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科技和信息化建设。使用、管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专用装备设施。
四、 依法对本市从事客、货运、客货运站(场)、公交、出租、驾培、维修、联合运输等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处罚
五、统筹组织、协调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专项整治,查处违法案件,协调跨区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参与重大交通应急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六、对县乡道路实施路政管理,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七、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八、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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