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MB1510790C/202406-00006 | 组配分类: | 主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公布广德市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6-07 | 发布日期: | 2024-06-07 |
为切实提升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充分发挥广德市烈士陵园褒扬先烈、教育后人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广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划定广德市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现公布如下:
1.保护范围为烈士陵园面积外东、南、西、北四方面围墙及绿化带、护城河为界;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一致。
2.广德市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地面、地下和空中从事危害烈士纪念设施安全的活动,不得从事其他工程建设,不得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附:广德市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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