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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表及流程图
索引号:
11341723003254129A/202406-00033
组配分类:
分表及流程图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广德市水利局行政裁决依据
文号:
无
生成日期:
2024-06-05
发布日期:
2024-06-05
广德市水利局行政裁决依据
发布时间:2024-06-05 11:33
来源:市水利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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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行政裁决依据
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 施 依 据
1
行政裁决
违反河道管理条例造成经济损失的纠纷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国家、集体、个人经济损失的,受害方可以请求县级以上河道主管机关处理。受害方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河道主管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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