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MB0uO83680/202406-00007 | 组配分类: | 卫生监督 |
发布机构: | 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名称: | 卫生监督执法中心1-5月工作开展情况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6-04 | 发布日期: | 2024-06-04 |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将2024年1-5月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管方面
持续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内容有:医疗机构科室和诊疗科目的设置、医务人员的个人资质、医疗广告的宣传等,同时对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储、处置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提升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的规范管理水平。
为配合做好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对各级各类开展中医药诊疗的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民营医疗机构等42家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依法执业现场监督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2份,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继续加大对无证行医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群众投诉举报的案件线索,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对实名举报的及时进行反馈,做到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音。截止目前,已对1起无证行医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给予罚款人民币20000元整并没收两台仪器、没收违法所得380元的行政处罚。
(二)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方面
对辖区内开展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规定,标签(说明书)和宣传内容是否真实,是否出现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消毒产品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索证等。现场随机检查产品157份,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82份。同时,根据《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广德久某堂大药房、广德百某惠大药房依法立案查处,给予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检查中发现一款名为“粮长河”的抑菌乳膏,该产品标签(说明书)违反了相关法规规定,卫生执法人员对该消毒产品的经销商进行立案查处,给予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进一步加强了消毒产品销售企业的监督管理,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方面
(1)联合市卫健委法制监督科和医院专业消防管理人员,对城区人员密集的4座商业综合体内的36家生活美容、美甲、保健足浴等场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现场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市相关工作要求,对小旅馆、理发店等公共场所“四小”行业以及市政供水、二次供水单位进行规范治理整顿,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市工作,共监督检查公共场所350余家。
(3)联合市公安局、住建局、市监局等多部门,对三个乡镇的7家已建成民宿开展现场验收工作。为乡村民宿从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条件、公共用品用具消毒等方面提供指导意见。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方面
(1)针对本市居民小区部分现制现售直饮水站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卫生执法人员对时代华府、万象等小区内的现制现售直饮水站进行了调查走访。联合市房管中心召开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会议,对全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单位负责人进行现场培训。
(2)对开发区3家涉水管材企业开展涉水管材生产能力的现场审查和资料审查,助力企业涉水管材卫生健康安全达标,使企业卫生管理更加规范。
(3)联合市场管理、环保、水务等多部门,对农饮工程饮用水水质问题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
(五)“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任务完成情况
今年国家卫健委下达我市“双随机、一公开”任务188家,涵盖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血液安全等7个专业。已于5月中旬正式启动,截止五月底完成29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4份,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六)案件查处情况
截止目前,共立案查处各类医疗卫生违法违规案件10起,共计罚款金额67000元,没收仪器2台及违法所得380元,给予某村卫生室不良记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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